近日媒体披露说,官方资料显示,故宫等文物单位的门票收入中,修缮费用比例远低于人员开支,另有巨额费用上缴主管部门。典型的例子是,从2001年到2003年八达岭三年总收入分别为1.2328亿元、1.3695亿元和1.2688亿元,上缴延庆县财政分别为0.4331亿元、0.4674亿元和0.3287亿元。三年间,延庆县政府并未对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予以返还或者补贴。 国际上看,“世遗”项目的维修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以及捐赠收入。我国的情况特殊,据说因为财政无力支持,依靠门票收入来维持运转和维修,正是所谓以“世遗”养“世遗”。去年,因为“世遗”的低门票已经不能维持这种局面,有关方面举行涨价听证会,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门票价格再调高若干百分点。这项举措无论从程序上还是实质上都受到广泛质疑,但是,涨价还是在一片质疑声中付诸实施了。 如果实在是国家财力紧张,不得不走以门票收入养“世遗”的路,人们其实也是能够接受的。但从现在情况看,恐怕就是把门票再调高若干百分点,似乎仍然不能解决“世遗”的运转和维修困局。因为“世遗”已经被当成部门或地方的摇钱树,门票收入被抽血用于其他的目的,大多并没有用于保护维修。 问题出在我们国家对于“世遗”的管理体制上。众所周知,包括“世遗”在内的大量文物古迹、文化遗产,统统是我国人民千百年来的辛勤创造的结果,属于国家财富。只有国家,才是它的所有者。但是,不知由于什么原因,这些国家资产,已经被分割,被侵蚀,变成了部门所有,地区所有。部门、地方、小集团和开发商都实际占有遗产资源,为自己小集团创造利润。这样, “世遗”便成了一只借来的会下金蛋的母鸡:管理者有让它不断下蛋的动机却无饲养母鸡的激励。 “世遗”维修经费不足的问题还出在目前门票收入的监管制度上。按照目前中国的财政制度,公园等门票收入,虽是国家财政收入,但属于预算外收入。预算外收入本来也应该上交国家财政,由财政统一监管,专款专用,不得挪用、挤占。但事实上像门票这样的预算外收入,长期以来游离于国家财政监管之外,体外循环。没有受到严格监督的这笔资金当然就是部门的小金库,可以由部门机动调剂使用。这样,门票收入不能全部返还用于维修,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。 中国20年前加入的《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》规定,缔约国承认,“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、保护、保存、展出和遗传后代,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。……”因此,“世遗”不应该是部门和地区的摇钱树。应立法理顺管理体质,也应立法规范“世遗”经费的使用。如果我们不得不采取以门票收入维持运转的办法,那也应该尽可能作到将门票收入列入专用帐户,专款专用,封闭运行,让那些借机从门票收入中为部门私利的人,没有机会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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